广东深圳锅炉低氮改造和备用锅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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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定于****年**月*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号锦峰大厦**楼进行开标和评审,于****年**月*日定标。现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FE****SZF-*
二、项目名称:锅炉低氮改造和备用锅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资格响应情况及报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响应文件投标总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的相关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签约承诺函。结论:未按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的相关证书),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第*条的审查,故对其做投标无效处理。¥***,***.***深*******)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的相关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签约承诺函。结论:资格核查通过。¥***,***.**********)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的相关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签约承诺函。结论:资格核查通过。¥***,***.**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失败。
我司对各投标单位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谢意!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号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号锦峰大厦**楼
联系人:杜工
电 话:****-********、********转***
传 真:****-********
邮 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工、王工
电 话:****-********转***、*********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