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姜山镇人民路50号商业用房出租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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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宁波市鄞******委托,对鄞州区姜山镇人民路**号商业用房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招标内容及范围子包号名称面积(㎡)第*年年租金最低限价(元/年)(含税)租期一商业用房*-*楼(原超市)、临街通道*楼****.*********年(无免租期)临街店面房(原超市)********二临街店面房(原福利彩票店及手机店)**********年(无免租期)商业用房*楼(原网吧及办公)*********注:允许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子包。*、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网站(***.******.***.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产权交易栏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分子包收取,每个子包的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投标人应把投标报名函及营业执照副本的电子版于****年**月*日**:**前提交给招标代理。邮箱:******,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止(北京时间)前安排健康码、行程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鄞州区蕙江路***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鄞州区蕙江路***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不分子包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鄞州银行)银行账号:*******************咨询电话:****-********(*)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特别提示:①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②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③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潜龙路**号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号***室-*电话:***********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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