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勇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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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富)应急罚〔****〕W***号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年*月**日被处罚单位:******地址:富阳区东洲街道工业功能区一号路*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猛强违法事实:****年*月**日,富阳区东洲街道执法人员在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问题。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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