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联胜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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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富应急罚〔****〕W***号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年**月**日被处罚单位:******地址:杭州富阳区上官乡体育用品功能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盛祖荣违法事实:****年**月**日上午,上官乡政府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储存乙醇的仓库内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灯及排风扇不防爆等问题。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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