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徽县伏家镇、大河店镇、榆树乡、虞关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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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伏家镇、大河店镇、榆树乡、虞关乡生活垃圾 处理中心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于****年**月**日代理发布的“徽县伏家镇、大河店镇、榆树乡、虞关乡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现对公告内容做出如下变更: 原公告中: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获取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土建专业)、质量员*人(土建专业)、安全员*人、材料员*人、造价员*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网络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申请人无法提交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申请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申请人须将此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添加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将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资格证等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现变更为: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获取时间:****年**月*日上午*:** 时—****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中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即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自行下载打印,并扫描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备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该信息表中填报的人员必须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填报的人员一致)注:《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必须填报建造师*人、技术质量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施工员*人(市政专业)、质量员*人(市政专业)、安全员*人、材料员*人、造价员*人;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网络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 注:因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特说明如下: *、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将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执照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扫描件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资格审查。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岳马林 电话:*********** 地址:陇南市徽县城关镇东街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彭丽蓉电话:*********** 地址:陇南市徽县城关镇佳信小区 监督单位: 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电话:****-******* 陇南市公管办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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