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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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LF****ST**ZC**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 服务类(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汕头市,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服务成果:*、《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研究报告》**本及电子版。*、《汕头市细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报告》**本及电子版。*、《汕头市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报告》**本及电子版。*、《汕头市卫星遥感监测报告》**本及电子版。*、项目服务的相关原始数据(电子版)*.调研相关表格的原始表、汇总表、数据统计过程和结果说明等资料。*.细颗粒物在线来源解析原始数据、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仪器在监测期间的质控报告。本项目整体工作时间为**个月(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采购结果确定),合同签订后*周内开展相关服务。*、《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及其修改单*、《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技术指南(试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彪、郭岩(采购人代表)、陈岱婉、刘丽婉、黄升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汕头市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研究及应用项目):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广州赛******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暨南大学(联合体成员:******)通过通过***.******.***.****.****壹点环境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通过通过***.******.***.****.****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女士 电话:****-******** 采联****** ****年**月**日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