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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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当事人不服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与市人民政府为双被上诉人。根据湖南省委依法治省办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作为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指派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巫智敏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土地保障团队、法规科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前,巫智敏总经济师听取了相关案情汇报,并调取案件材料进行细致研究,深入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与相关工作人员、律师深入沟通交流,充分做好应诉准备工作。 庭审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围绕本案的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巫智敏总经济师认真聆听了庭审过程中双方的发言,向法庭做了最后的综合性发言。 巫智敏表示,"本次行政诉讼庭审是一场很好的普法宣传教育课。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现象日益增加,这就告诉我们,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时,一定要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我们将以本次庭审为契机,切实加强行政行为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局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元化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的工作要求。(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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