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2年11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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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分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电话:****—*******(项目管理室)传真电话:****--*******通讯地址:靖边县人民路**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邮 编:******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靖边县西新区供水工程(配水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榆环靖批复【****】**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