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宇通牌大型客车及尼桑牌专用小型客车分别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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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挂牌价:标的序号转让标的及规格型号车架号车辆牌号启用日期里程数(km)挂牌价(元)保证金(万元)*宇通牌ZK****HT*Z大型普通客车LZYTBTD**G*******闽G***KA****年*月**,*****.****尼桑牌ZN****XGCW*G*小型专业客车******Z闽G***KH****年*月***,***.******.***二、基本情况:上述标的均有车身外观显旧,光泽度差,车身普遍存在轻微蹭伤、锈蚀迹象;驾驶室座椅、地胶、内顶饰面等有明显磨损、翘角;灯光、仪表盘、雨刮器等电器设备功能基本正常;发动机未见漏油迹象,油耗稍有上升,运转功耗上升,车辆经济性能稍有下降;变速器、离合器、制动装置无明显异常,底盘和悬挂系统无明显异常,其中尼桑牌ZN****XGCW*G*小型专业客车曾发生过磕碰事故,前防撞梁变形,前网有维修痕迹,电瓶故障。特别提示:以上车辆状况仅供参考,具体车况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方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资信良好的境内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交易条件*、受让方须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额支付购车款到组织方并收到组织方发出的《产权交易凭证》、《交割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供车辆的相关资料给受让方,并配合受让方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在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交付受让方。车辆转籍与交付均办理完毕之后的*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单》。*、转让标的的权属及相关证件变更过户、转籍和实物交付手续过程中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其他交易条件以《机动车转让合同》约定为准。五、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年*月**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七、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八、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福州市湖东路***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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