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吉林省德龙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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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天,报告表项目*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书吉******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线****公里处吉******吉林省******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拟建设*条替代性燃(EBS)生产线,年生产替代性燃料(EBS)***** 吨(其中****** *****t/a、****** ****t/a),年预处理危险废物*****吨;二是拟建设*条废漆桶综合利用生产线:年清洗、处理废漆桶**万只,其中大铁漆桶*万只,小铁漆桶*万只,大塑料漆桶*万只,小塑料漆桶*万只,吨漆桶*万只。一、施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储池,定期外运至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物料放于现有厂房内,避免漏天堆放,降低扬尘污染。*.施工噪声通过厂房隔声、控制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置。二、运营期对环境有影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区、EBS生产区及废漆桶清洗处置区、废桶暂存区和刮残区等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甲醛、硫酸雾等污染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相应标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米。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储池,定期外运至长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碱液、废洗液作、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收集储存,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符合冀东EBS原料要求的全部回用于生产。*.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公众参与: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