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和县五寨乡乡村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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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报来《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五寨乡乡村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年**月*日我局以平行审投资〔****〕***号复函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和县五寨乡乡村振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复函如下:一、建设单位:平和县五寨乡人民政府。二、建设地点:平和县五寨乡。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垃圾处理配套用房****平方米,农村污水净化配套用房****平方米,智慧停车场*****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面积****平方米,特色水果产业基地****平方米以及现代农业种养区;改造农田生产道路;埔坪村传统村落立面、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改造提升道路长**公里;修复排水渠*公里,生态流域*公里;新建研学区配套建筑*****平方米,提升海丝古瓷文化遗址环境、重要节点设施配套**处,改造龙须洞环境;建设“智慧乡村”综合管理云平台等。四、建设期限:**个月。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六、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七、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号)等相关规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八、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维稳、交通、环保、林地、文物保护、土地报批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分项报批初步设计及概算。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时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