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兴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医技楼建设项目医用用具采购与安装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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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中第*条、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款中资质等级及条件第*项:“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修改为:“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招标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号 联系人:陈孝进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地址: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楼 联系人:尹志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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