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东乌旗人民法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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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乌旗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建设节约型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创建节约型机关不是一时之功,要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蔚然成风,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下一步,东乌旗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扬成绩,巩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