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汝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3年花卉采购询价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汝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花卉采购询价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汝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花卉采购(委托代理编号:ZX****-****、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号)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花卉采购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号*、委托代理编号:ZX****-*****、采购项目预算:¥*******.**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货物 *、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t谈判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 汝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年花卉采购 花卉采购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项 ¥*******.** ¥*******.** 说明:*.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本项目采购核心内容为花卉种植采购,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花卉种植或销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一年(指****年**月-****年**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信用湖南”网站(***.******.***.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cn)和“信用郴州”网站(***.******.***.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郴州市汝城县广场丽都*栋第**号店铺*、获取方式: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确认通知)、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本采购邀请公告中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郴州市汝城县广场丽都*栋第**号店铺)获取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汝城县太阳城民添商行*楼建筑协会办公室*、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汝城县太阳城民添商行*楼建筑协会办公室七、询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谈判说明*、谈判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朱女士*、电话:****-*******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信息(*)名 称:汝城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地 址:汝城县(*)联系人:朱女士(*)邮 编:******(*)电 话:****-*******(*)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郴州市汝城县广场丽都*栋第**号店铺(*)联系人:王娜(*)邮 编:******(*)电 话:***********(*)电子邮箱:/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公司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特此确认。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 月日附件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