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2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限上餐饮企业补贴资助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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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深光府〔****〕*号)第六条第九款和《光明区****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限上餐饮企业补贴申请操作指引》第七条第六款“经审批通过拟资助的企业,区商务局通过区政府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个工作日”的规定,现将****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限上餐饮企业补贴资助项目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商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商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为加快推进补贴款项拨付手续,****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限上餐饮企业补贴资助项目名单企业可参照模板(附件*)准备收款收据及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附件*),并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送至光明区商务局,逾期未报送导致产生补贴款项无法拨付等不良后果的,由未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企业承担。  光明区商务局受理异议科室:商贸金融科  联系人:姚工  电话:****-********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界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楼***A办公室  邮编:******  附件:*.****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限上餐饮企业补贴资助项目名单   *.收款收据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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