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到今年底 泸州将培养6000名“法律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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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日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到今年底,全市要培养“法律明白人”达****人,到****年,实现每个村(社区)有*名以上,并同步建成全市“法治带头人”队伍,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或居民楼栋全覆盖。据介绍,“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坚定法治信仰,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较好法治素养,受群众信赖,能够主动参与法治实践并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法治泸州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法律明白人”认定,统一颁发证书徽章、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确保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训,统筹推进法律政策知识、法治实践能力、道德品格教育三方面培训,重点加强农业农村、村民自治、婚姻家庭、实践案例等常用知识培训,引导其在工作中主动担当;重视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制度,落实反向约束措施,建立好档案库,严格组织年度考核,坚决执行清退制度。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将先进典型列入普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表彰表扬范围,优先发展为党员,优先推荐担任村(社区)干部,优先聘用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特色亮点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探索打造以优秀“法律明白人”名字命名的“工作站(室)”,申报首批省级“法律明白人”实训基地和首届“最美法律明白人”,努力形成一批叫得响、立得住、传得开的“亮丽名片”。《通知》还把实施培养工作纳入区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参与,持续构建党委统筹、政府组织、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格局。据了解,“法律明白人”遴选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村(居)民自荐或村(社区)“两委”推荐、组织选拔、考核上岗等程序进行遴选。市、区、县司法局牵头将对“法律明白人”候选人开展培训并组织上岗考核,通过考核的,确定为“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集中系统辅导每人每年不少于**课时。网络自主学习每人每年不少于**小时。现场观摩教学、法治实践培训每人每年至少分别参加*次。赵霞 泸州日报记者 曾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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