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太湖县教育局采购太湖县实验中学功能室仪器设备项目(重新采购第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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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THCG*****、FS**************号 二、项目名称:太湖县教育局采购太湖县实验中学功能室仪器设备项目(重新采购第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莞市******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樟木头石新路**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陆仟伍佰捌拾柒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学生实验桌;品牌、型号:春华牌、chwh-***;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学生试验台;品牌、型号:春华牌、chwh-***;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教师控制台;品牌、型号:春华牌、chwh-***;数量:*台;单价:****.**元; *、名称:教师演示台;品牌、型号:春华牌、chwh-***;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平、喻敬群、胡文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 *、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送达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湖县教育局 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号 联系人:甘先生、余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安天******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号 联系人:张若飞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范本 *、现场记录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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