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开化县2021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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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开化县发改局(县委社建委) 项目名称:开化县****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开化县****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编制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开化县****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报告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函[****]**号文件)第一条第(三)款要求:(三)核算机构、全省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开展;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年度试点地区GEP核算工作的通知》(****年*月**日通知),要求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统一组织启动****年度GEP核算工作,我县为GEP核算应用试点地区。经查证,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原浙江省经济建设规划院),是****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直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研究与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咨询评估论证工作,专业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决策、实施与管理提供智力服务。拥有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和适应咨询业务需要的技术人才队伍,具备全方位综合咨询业务能力。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号同人广场C座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化县发改局(县委社建委) 联 系 人:项望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芹北路*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开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俞晓丰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开化县永吉二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KB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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