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罗平县强化信用分级分类评价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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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罗平县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行业市场主体自身信用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 》等要求,依据云南省反馈罗平县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认真仔细对照进行系统梳理,充分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因势利导推动行业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加强部门协同,抓实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应用云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在云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表中增加企业经营范围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被评价结果为优良差的原因,以便认领和开展后续监管工作,以“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以有效的“管”促进更有力度的“放”。加强结果运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年*月,云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家,评价结果为“良”的****家,评价结果为“差”的***家。*月份,云南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优”的**家,评价结果为“良”的****家,评价结果为“中”的***家,评价结果为“差”的**家。各相关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性依据,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市场主体,引导其进一步完善信用记录,巩固提升信用等级,不断提升信誉度和竞争力;对评价结果为“中”的市场主体,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提示性约谈、专题培训,引导其重视信用管理,明确改进方向,优化信用状况;对评价结果为“差”的市场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督促和帮助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