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百环责改〔2022〕07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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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百环责改〔****〕*****号?田林县振峰中药材购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QD*****住址:田林县定安镇渭密村卫生室后背法人代表:俞爱军一、环境违法行为百色市田林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于****年*月**日对田林县振峰中药材购销部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厂内的山苍子渣渗漏到雨水沟,随雨水排放至驮娘江(定安渭密村河段),在雨水沟出口和河岸边发现堆放山苍子渣。以上事实有百色市田林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在****年*月**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对排放至雨水沟和驮娘江的山苍子渣进行清理处置。三、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百色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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