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锡市人社局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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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动态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中“已被认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每年按认定单位的**%进行抽查复核”的规定,****年**月**日,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工商联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深入内******、锡******等*家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开展了复核工作。此次复核采取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全面自查和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实地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家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实地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和工会负责人座谈交流,现场查阅社会保险缴纳、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签订及审查备案等相关资料。经核查,对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企业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下一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要求,锡市人社局将积极发挥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的作用,严格审核新申报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企业相关情况,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工作。对已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的宣传,正确引导企业与职工双方依法履行义务,维护劳动者权益,积极鼓励已认定企业争创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