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我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首次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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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林业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竹林林场首次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  该基地集火烧迹地生态修复、异地补植复绿、警示教育为一体,主要用于无法在原址进行修复的涉林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及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是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该项工作的建立是今后积极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模式的重要举措。(林业局罗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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