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关于组织一至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后接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填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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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一至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后接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相关投标企业:根据《关于做好一至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后接续品种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现组织开展一至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期满后接续中选药品配送关系填报工作。一、配送关系填报要求在供应地市,接续中选药品以品种为单位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即同企业同通用名的中选药品和中选后供应药品需选择同一配送企业,每个品种在每个供应地市只能选择*家配送企业。在填报时,以中选药品进行填报,其它供应药品自动关联。在非供应地市,不统一组织配送关系填报,接续中选结果执行后,中选企业可根据实际供配需求随时建立、解除配送关系(需符合配送关系建立和解除原则),各地市配送企业数量无限制,可以是*家也可以是多家。二、配送关系填报方式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在“药品招标”模块中,选择“产品信息”-“集采产品填报配送企业”菜单,页面中显示需填报配送企业的全部品种。点击品种对应的【填报配送企业】按钮,进入配送企业填报页面,按页面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在截止时间前,企业可随时更改填报信息。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企业填报后,视同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选定的配送关系将自动生效,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三、时间安排配送关系填报时间:即日起至****年**月*日**:**。四、问题咨询如在具体操作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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