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五标段第1次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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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五标段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四川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MY_SBCGZHPGF[JS]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五标段
补遗(一)
至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所有涉及的资质要求更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且此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允许供应商销售本次采购货物(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第三章 评标办法更改为***.******.***
(*)技术评分
标准技术指标和配置**.*投标产品完全符合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满分**分;
带“▲”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分;非“★”“▲”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分,扣完为止。
注:带“▲”条款为货物主要参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佐证材料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虽提供但无法佐证的可以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技术参数不满足。带“★”参数为本项目实质性参数,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佐证材料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虽提供但无法佐证的可以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技术参数不满足,有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三台县中医骨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