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申请人:黄晶晶,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2〕35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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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黄晶晶: 本委受理申请人黄晶晶诉被申请人佛山市******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如下:*、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元;*、请求支付押金****元。 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告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年*月**日下午**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祖庙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