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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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改造建设项目已经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改造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建设地点:翟镇于家庄。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具备以下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中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安装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 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 *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财务要求:良好。 *.*信誉要求:良好。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①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安全)内容编制的通知》(泰建字【****】*号)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据工程建设规模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人,并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且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将人员信息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并在施工中严格落实项目专职安全员制度; ②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 ④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必联网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备案。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费用:*元/份。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被系统读取或未按规定进行网上签到、解密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必联网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地址: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民委员会驻地 地址:新泰市金斗路***号西**米 联系人:于一平 联系人:李美 电 话:*********** 电 话:****-*******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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