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永发镇排坑岭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六水共治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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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发镇排坑岭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六水共治建设项目”变更公告致各潜在投标人:由澄迈县永发镇人民政府委托******进行招标的永发镇排坑岭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六水共治建设项目(项目登记号:cmzw***********),于****年**月**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迈县)》、《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有误,现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报价文件中的造价专业人员签章处的签章要求: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有本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职称资格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仅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职称资格人员不做要求),有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职称资格人员编制的投标报价文件须由编制人员签字并附上职称证;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其投标报价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并加盖各自的法人公章,同时应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可以接受招标人或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并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不得为同一招标项目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亦不得既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同时又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否则其编制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无效并视为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现变更为删除该条。 *、原文件售卖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招标人信息名称:澄迈县永发镇人民政府地址:澄迈县江北路中心学校对面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 ** 号龙兴国际****号联系人:冯工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