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高空智能预警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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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高空智能预警系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高空智能预警系统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箬阳乡高空智能预警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年金华市区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补偿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金饮涵办【****】*号)规定 ,因箬阳乡全境属生态涵养功能保护区,为实现对区域内的应急管理、环保监控、国土管理等需求,加强对箬阳乡内森林防火,水源保护等功能的监控预警监管能力,提高区域内的综合管理水平,形成生态监管“大数据”,需采购高空探头及管控服务。*、结合项目高位监控的要求,重要火点监测区范围内可用于高空挂载高清摄像机的,******产权的通信铁塔满足要求(金华铁塔已经于****年收购全市所有的移动、电信、联通的通信铁塔),本次 ** 个监测点位,都可依托铁塔高位资源,无需新建杆塔即可快速实现高位监控设备挂载的目标。*、通信铁塔基站都配有高位铁塔、电源配套及传输设备,可快速满足高清摄像机挂载、电源取电和网络传输的需求,节约了新建站址需重新建设杆塔、市电引入和光缆施工的投资成本,降本增效,并大大缩短建设工期。*、综上所述,为避免资源浪费、进度延误,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唯一供************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金华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国锋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箬阳村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箬阳高空智能预警系统服务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表.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