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区支行诉被告章海波、滁州中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2022)皖1102民初3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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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告
(****)皖****民初****号
章海波、******:
本院受理原告******滁州南谯区支行诉被告章海波、******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