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象山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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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公告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年象山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一、项目编号:****XSZFCG***D二、项目名称: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年象山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报价:******(元)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号瑞祺大厦*.废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年象山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年象山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赛珍,蒋华东,陈嘉逸 (采购人代表)七、开标情况标项*八、资格审查情况标项*九、符合性审查情况标项*十、技术评分明细表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标项*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四、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其他事项: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地 址:象山县天安路***号南部新城商务楼*号楼****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文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陆琦栋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孙丙项目联系方式(询问):****-********质疑联系人:徐敏霞质疑联系方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地 址:/传 真:/联系人 :林老师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