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启动《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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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章贡区南外街道红环路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章贡区有关领导,以及部分执法单位、社区干部、基层群众、志愿服务组织代表等相关人员出席启动仪式。执法单位、志愿者代表作表态发言。启动仪式现场还同步开展了南外街道红环路社区“文明集市”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设置了生活服务区、政策咨询区、医疗便民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分区,为群众提供暖心便民服务。志愿者们向过往市民发放了《条例》宣传手册,让群众熟知并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了《文明养犬倡议书》和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手册,倡导人们讲文明、树新风,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争做遵守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实践者、传播者和监督者,为建设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启动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集中前往红环路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据悉,《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年**月*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市颁布施行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旨在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提高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条例》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见习记者李萌 通讯员陈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