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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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码TP***************工程名称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标段名称喀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号TP*********************建设单位喀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工程类别市政设施管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地点喀左县东部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质量评审得分资格能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编号**************.***元**合格**.**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陈桂霞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大连市市*************.***元**合格**.**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赵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沈阳市市*************.***元**合格**.**市政(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王绍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公示开始时间****-**-**公示截止时间****-**-**填报单位辽宁******联系人邰文静联系电话***********备注说明异议渠道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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