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市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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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市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人大信息化平台建设服务要求:宿州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宿州市人大电子阅文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建设采购服务时间:*年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宁伟(组长),朱振媛,李毅,淳莨惠,高莉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合同执行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河畔一号*#广源置业*层,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市政务中心C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河畔一号*#广源置业*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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