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2年12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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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门意见*龙昌再生物资综合利用项目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坂溪村“百日红”山场******福******依据龙岩市新罗区发改局出具的变更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F******号,项目代码****-******-**-**-******),项目选址于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坂溪村“百日红”山场,用地面积*****.**平方米,采用微负压低温裂解技术对废旧轮胎进行加工处理,设置**套裂解炉,设计年处理*万吨废旧轮胎,年产*****吨炭黑、****吨钢丝、*****吨燃料油。(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二)大气污染防治。每*台裂解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和富余不凝气经专门燃烧室燃烧处理后的废气先分别采取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再统一采取“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炭黑输送、加工过程应采用密闭处理,炭黑包装废气和钢丝出料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再统一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排气筒排放;燃料油储罐区应采取密闭装卸方式,并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生产物料及产品不得露天堆放,同时加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生产装置“跑、冒、滴、漏”和废气无组织排放。(三)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含油废水经雾化处理后喷入裂解炉燃烧室内燃烧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单独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厂区应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和长期监测制度,定期对地下水质进行监测,重点跟踪与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相关的水质变化情况,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六)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储油罐围堰,围堰容积须有效收集泄漏的燃料油。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物资,开展日常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龙岩市新罗生态环境局备案。按相关规范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废气中二氧化硫*.**吨/年、氮氧化物*.**吨/年。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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