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镜湖区城市书房及"15分钟阅读圈"设计施工采购运营EPCO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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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镜湖区城市书房及“**分钟阅读圈”设计施工采购运营EPCO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WH**GC****FJ****(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标段名称镜湖区城市书房及“**分钟阅读圈”设计施工采购运营EPCO一体化项目标段编号WH**GC****FJ******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联系人及电话付军洲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联系人及电话张坤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联合体单位:******、芜******)投标资格响应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单位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刘永超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工期(天)总工期:**天,其中:*、工程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工作。 (图纸审查工期不在设计工期内)*、工程施工工期: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文献采购期:一次性采购,文献采购和更新需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文献所有权及处置权归招标人所有。*、运营服务期:自阅读空间开放之日起 * 年(合同一年一签)。质量承诺总体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合格*、运营质量:符合专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详见附件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北京******(联合体单位:******)投标资格响应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单位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黄春媚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工期(天)**日历天质量承诺合格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无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联合体单位:安徽省******)投标资格响应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单位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魏礼问证书编号:皖****************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工期(天)**天质量承诺合格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无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详见附件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二维码开始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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