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依法治统工作新篇章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张家界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向鑫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二十大报告,是迈向新征程夺取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光辉文献。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是其中一个高频词、关键词,共**次涉及,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依法治统的时代要求,对做好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大局观念、系统观念、法治观念,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新征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方向和目标措施,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具体实践中。一、突出政治引领,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依法治统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的行为,严肃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锻造优良党风政风,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二是要深入学习抓落实。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内容,并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新,学以致用,切实将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和工作中,持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强化责任促实效。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探索和形成解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重难点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持续通过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依法治统工作实效,不断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二、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戒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强化依法治统,要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合理、具体实际、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形成议事有规则、管理有办法、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职责有追究的长效机制。一是要规范执法监督程序。不断健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覆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全流程,推动举报受理、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主要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落实全程、全员、全域数据质量责任制,不断强化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分专业、分岗位数据质量责任制。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统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严格按照《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落实企业及统计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抓好企业统计人员诚信档案、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等信用体系制度落实,尽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统计信用惩戒格局。三、创新宣传方式,着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讲好统计故事,传播好统计声音,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对于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至关重要。一是要紧盯“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严格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解读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守纪律底线、法律红线。二是要监督“统计人员”,自觉守法。强化统计普法培训,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举办丰富多样的活动,宣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和统计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运用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自觉依法统计依法调查。三是要聚焦“统计对象”,强化普法。积极开展嵌入式普法,充分利用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基层企业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执法检查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大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统计普法“六进”活动,同时注重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帮助执法检查对象进一步了解其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及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领广大基层企业牢固树立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理念。四、强化监督检查,有效发挥统计监督效能坚守统计质量“生命线”。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统计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统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发挥统计监督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的作用。一是要持续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去年**月,中央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就进一步提升统计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出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需要我们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围绕构建全方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深入推动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派驻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协作机制,推进统计监督形成合力,不断提升统计监督质效。二是要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做好事前事中监管,同步健全统计执法和专业统计的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增强统计违法线索发现和统计执法监督结果运用方面的协调贯通。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配强统计执法人员,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要压实基层统计机构统计监督主体责任,坚决消除区县“零”执法现象。通过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彰显统计执法利剑作用,维护统计法律权威,持续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生态。三是要持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纠治工作。要结合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专业核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深挖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深层次原因,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巩固前期纠治成果,有的放失,对症下药,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真正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