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0号一处办公楼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261000,租期10年)(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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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N****FCZZ******-*统一交易标识码:C**-*****************A-********-******-*项目分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交易 资产类别(实物):房产转让方名称:赤峰******转让方代码:*****************C转让方类别:法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挂牌期间(天):**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否交易方式:转让事项说明:*、本次招租标的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沈房权证大东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为赤峰市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根据招租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招租标的系赤峰市政府划转资产,产权持有人为赤******,资产尚未过户。招租方赤峰******系赤******的子公司,此次招租已取得集团招租授权,出租方作为资产管理单位具有实际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标的现状闲置。*、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招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之后所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产生的税金和取暖费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所有装修、维护、维修等费用。*、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挂牌价为该项目*年的租金底价。*、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承租方搬出。*、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傅经理 ***********。*、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本次标的招租成交后,出租方可开具发票。(具体开票情况需咨询标的所在地相关主管单位确定)源网站链接:http://***.******.***/infodetail/?infoid=N****FCZZ******-*批准单位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日期: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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