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隧道公共移动配套设施场地租赁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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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台州市域铁路S*线一期工程隧道公共移动配套设施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台州市域铁路S*线一期工程隧道公共移动配套设施场地租赁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协商供应商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台州市域铁路S*线一期工程隧道公共移动通信系统,并在合作期内开展经政府授权的公共移动通信业务。公共移动通信系统须覆盖台州市域铁路S*线一期工程隧道地下段的**个车站(台州火车站站、学院路站、国博中心站、汇丰路站、锦泰站、恩泽医院站、台州汽车南站站、泽国站、温岭火车站站、汇川王站、温岭第一人民医院站、九龙大道站、万昌路站、南屏站、城南站)的员工工作区域、站厅、站台、区间隧道及其他站内公共区域;协商供应商租用采购方的公共通信设备室、站厅、站台与隧道空间及其它配套设施(含站内未占用桥架、隧道电缆支架等),用于安装、放置公共移动通信系统的设备。协商供应商向采购方支付空间资源租赁费,具体资费标准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协商供应商负责各自公共移动通信系统的维护,采购方负责公共移动通信系统场地管理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台州市加快推进*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台州市****年*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一件事”优化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台州分公司作为台州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管理单位和台州市建筑工程室内分布系统维护管理单位,统筹整合全行业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和微站等建设需求,通过集约化共建共享,提升建设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具有资源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东部新区蓬北大道****号*号楼***室(自主申报)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无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郭喜讯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金顺商务大厦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附件信息: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