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拟使用集体土地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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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苏木镇,旗直相关单位:乌拉特中旗实施村镇规划****年度第四批次建设项目拟使用乌加河镇兴永胜村集体土地,该批次项目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使用集体土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情形,符合村集体利益需要,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批次项目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拟定于****年**月**日开展,届时由旗自然资源局和乌加河镇人民政府组织与本次使用土地相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拟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束后,由组织土地现状调查的单位书面通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村、组内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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