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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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谈判成交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采购代理编号:CSSH-SY*******二、项目名称:新邵县人民医院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四、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湾田广场S**栋GY*****室中标(成交)金额:肆拾肆万陆仟陆佰元整(¥******.**元)五、主要标的信息 要求及说明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天内交货。 售后服务要求:*、设备维护措施: 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厂家技术人员在故障发生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提供同型号产品的备品备件,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因维护延迟造成的损失服务方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法赔偿损失。 *、故障响应时间: *)提供*×**小时的故障厂家服务受理。 *)对重大故障提供*×**小时的现场支援。 *)一般故障**小时内解决,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清单内另有规定的除外)。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 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验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内窥镜摄像系统注册产品标准要求》。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验收方式:按政府采购的简易验收程序验收。 六、评审专家名单:陈志兵(全过程)、龙红梅(全过程)、刘红霞(业主评委)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号文件收取。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九、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邵县人民医院(*)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号(*)联系人:陈先生(*)邮 编:******(*)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长沙******(*)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长滩社区长滩安置地九栋*楼(*)联系人:刘志云(*)邮 编:******(*)电 话:*** **** ****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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