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城市文化艺术品牌策划与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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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城市文化艺术品牌策划与推广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郎家村一组(三环路西五段***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打造成都城市文化艺术IP(作品),进行衍生品设计制作、宣传手册设计印刷、品牌宣传片和纪录片的策划拍摄制作;开展品牌宣传推广交流活动,赴国内城市和海外展开主题推广活动。 通过调研采风论证,在众多天府文化IP中研究分析受众差异化“文化期待”,突出打造一个(部)成都城市文化艺术IP(作品);制作一批高质量宣传物料,以品牌IP为依托进行衍生品设计制作、宣传手册设计印刷、品牌宣传片和纪录片的策划拍摄制作,为成都城市文化艺术品牌对外宣介提供内容支持;开展多次品牌宣传推广交流活动,赴国内城市和海外,通过主题推广活动多维度展示成都文化艺术内涵,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显示度和美誉度,推动成都城市全球营销。 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 (*)在项目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交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及项目验收佐证材料(截图、影像等)向采购人申请验收;以采购人为主体进行项目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海军、卢涛、李雨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含)以下部分乘以*.*%,***万以上***万(含)以下部分乘以?*.*%】按以上各项结果累计计算的值乘以**%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预算品目:C**其他服务;*、行业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号福年广场T*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霍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城市文化艺术品牌策划与推广项目磋商文件(**********).pdf 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