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第二食堂及学生宿舍楼工程补充及修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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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第二食堂及学生宿舍楼工程补充及修改通知(一)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补充及修改通知(一)各投标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盐场美发中学的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第二食堂及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第**号),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及修改:一、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内容:*、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的原内容修改为:***.******.***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 提交;技术文件:要求 提交;商务文件:要求 提交;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第*章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原内容修改为:***.******.***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具体详见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材料”中:序号 *-**、**-**、**、***-***、***-***、***、***-****、招标文件第*章第*节专用合同条款“第**.*变更估价”条款原内容修改为:“***.******.***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现行计价定额:详见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盐场美发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