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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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精神,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规定,为充分调动社会智力资源,进一步强化我校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发挥二级学院(部)创客空间孵化作用,助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现面向全校征集****年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二、选聘范围 (一)政府相关部门对创业活动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的业务负责人; (二)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研开发推广机构的专家学者,需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创业指导、项目孵化等方面的工作经历或取得相关专业领域成果; (三)企事业单位技能型人才具备技师以上技术等级; (四)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年以上从业经历; (五)企业经营者或管理人员,需自主开办企业或从事管理工作*年以上,社会企业运营者或管理人员需*年以上经历,且其创办的企业或社会企业在该地域或该领域拥有一定的行业地位;慈善公益及社会组织机构人士,需在*A级社会组织从业*年以上; (六)已经被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或已经通过科技部、科技厅及教育部、教育厅备案的创业导师,提交相关聘书或荣誉证书等材料,学校将优先聘用。 三、推荐流程及名额要求 (一)推荐方式:各学院(部)、各单位参考《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附件*)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共建共享、以用为本、确保质量的原则择优推荐。 (二)提交材料: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专业领域成果证明,扶持创业工作相关荣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公示:学校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聘用。 (四)推荐名额:各学院(部)、各单位推荐不超过*人,推荐人选建议外校外单位为主,且高校教师不超过**%。 四、其他要求本着遵循“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部)、各单位需提前对所推荐导师人选进行审核,其中重点审核导师人选在政治立场、师德师风、职业操守、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在**月**日(周五)**:**点前提交推荐材料并填写《****年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cc@***.******.***.cn,纸质版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育才校区第二理科综合楼***办公室。联系方式:廖芳****-*******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 *.****年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创新创业学院****年**月**日附件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pdf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表.docx附件*:****年度大学生创业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