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龙舟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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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龙舟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拟对室内墙体部分拆除、设计和装饰装修等,此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龙舟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龙舟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万元
三、采购内容:
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龙舟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项目比选邀请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说明: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比选。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通过电子邮件):在上述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请先准备:(*)经办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和盖章介绍信的扫描件,上述资料发送电子邮件**********@qq.com,我方收到信息后,将发送《报名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如实填写后将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q.com。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比选文件发送给供应商。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七、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八、递交比选文件地点: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九、比选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比选地点:锦江区莲花新区南一巷*号附*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锦江区牛市口街道办事处龙舟社区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锦江区莲花新区南一巷*号附*号
邮编:******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