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临淮关镇集体土地征收建筑物残值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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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临淮关镇小胡庄、南汤府征收地块已启动,该征迁地块建筑物残值拆除项目已批准实施,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淮关镇集体土地征收建筑物残值拆除项目
*、工程实施地点:临淮关镇小胡庄、南汤府。
*、招标范围:拆除临淮关镇小胡庄、南汤府征收地块范围内所有拆迁户住宅及附属建(构)筑物和道路地坪、房屋基础,面积约*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计划工期:按被征收地块的房屋征收进度确定,房屋拆除与渣土运输及该地块拆除任务实施同步,直至所有拆除工作完成。
*、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付款方式:由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一次性预付给发包人,拆除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征收协议面积十五日内结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特定资格要求:*)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
三、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请投标报名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永乐路***-*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报名费用:***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报名人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招标文件电子版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凤阳县临淮关镇会议室。
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年**月**日**:**时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投标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账户:凤阳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
开户行:安徽凤阳******
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临淮关镇集体土地征收建筑物残值拆除项目”。
注意:*、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相关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接收缴; *、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由房屋征收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