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区医疗保障局多举措推动“集采药品进乡村”工作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区医保局、区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集采药品进乡村实施方案》,要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国家集采政策,将“集采药进乡村”工作纳入卫生院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持续宣传引导。通过在村卫生室设置集采药品政策宣传栏、发放宣传页、张贴宣传海报、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药品集采政策知识,营造良好的集中采购药品宣传氛围。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统一采购平台,村******直接配送,由乡卫生院负责审核入库,不得从其他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集采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强化药品质量检查。目前,我区现参与国家集采卫生室达***家,已实现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覆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并配备患者使用率较高的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用药,满足群众日常需求,参照中选价格或进货价格销售,实现药品销售“零加成”,解决群众低价购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