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大置业(深圳)有限公司4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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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置业(深圳)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恒大置业(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含特别事项说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涉诉案件、权利出质情况等内容,资产评估报告已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提请意向受让方知悉并注意。 *.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需提交如下材料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有关备查文件:(*)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等);(*)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加盖公章的《保密承诺函》(本项目附件处自行下载);(*)加盖公章的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信息披露期间不低于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由多家银行出具的多个账户银行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须为信息披露期间内同一日)或信息披露期间名下持有的可变现、变现后价值不低于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流动资产证明。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北京时间**:**前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相关方损失的,转让方及相关方还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未履行或不符合申请受让本项目时出具的相关书面承诺,或者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本项目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业务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本方同意标的企业现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承担;(*)本方知晓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已对申请受让本项目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及瑕疵。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主张撤销受让申请或主张受让申请无效、退还转让标的或逾期支付、拒付交易价款,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主张撤销、中止、终止或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主张产权交易合同无效等情形的,即可视为本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本方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全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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