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方城县财政局方城县中心城区潘河、三里河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城县中心城区甘江河、S103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龙泉公园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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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财政局方城县中心城区潘河、三里河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方城县中心城区甘江河、S***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龙泉公园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方财磋商采购-****-**-*本次招标绩效评价包括建设期开始至项目运营期第三年绩效评价******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号**层****-****号*,***,***.**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方城县财政局方城县中心城区潘河等PPP项目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本次招标绩效评价包括建设期开始至项目运营期第三年绩效评价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的相关技术规定及标准项目建设期和项目运营期三年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的相关技术规定及标准三、评审专家名单徐吉珍(评标委员会主任)、肖博铭(业主代表)、贺海阔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方城县财政局地址: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号*号楼****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