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2年12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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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泽宏钢构件加工项目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南石村北外环路**************项目租用位于该处福建龙州工业园******厂房*进行扩建,在生产厂房内设置下料区、切割区、组立区、焊接校正区、抛光区、组装区、喷涂区和环保工程等,增加部分设备,项目扩建后年产****t钢构件。*.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各主要生产工段在密闭厂房内进行。下料、机加工、打磨工段和经净化处理的焊接工段废气颗粒物应控制在厂房车间内;抛丸工段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流平、晾干过程在封闭喷漆房内进行,该工段产生的废气经收集由净化吸附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回用于厂内设备润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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