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0000120221222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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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CQJPSZDJ****[JS]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精装修和智能化工程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请知悉。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第*条中“*.*业绩规模要求”的工程类别修改为:工程类别:建筑工程。二、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第*条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智能化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注: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招标人:广东******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年**月**日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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